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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四川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标志性产品奖补申报|销售增量超500万元,最高奖补500万元

项目申报
2026-09-22
壹言锦创内容中心
申报中,企业线上申报截止2026年10月16日24:00

四川已启动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标志性产品应用推广政策兑现,企业须于2026年10月16日24:00前完成线上申报。

2026年9月21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发布《关于组织开展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标志性产品应用推广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6〕326号)。

这项政策不是对企业全部营收给予补助,而是针对指定领域标志性产品在特定周期内的销售收入增量进行奖补。企业应先核对产品类别、同期收入和自主生产属性,再决定是否启动申报。

一、奖补怎么计算

政策统计期为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对企业生产的相关标志性产品,如果该期间销售收入比2025年同期新增500万元以上,省级财政按该类产品同比销售收入增量的10%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申报书明确,申报期销售额以开票时间为准,并要分别列明2026年二、三季度与2025年同期的产品、合同、发票和金额。

例如,某企业相关产品2025年二、三季度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2026年同期为1800万元,销售增量为800万元。若其他条件均符合,按公式测算的奖补金额为80万元。这是依据政策比例进行的测算,最终金额以审核兑现结果为准。

二、哪些产品纳入范围

本次通知列明了5个方向:

  • **机器人:**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特种机器人、具身智能机器人整机。
  • **生物制造:**生物反应器、酶制剂、抗体偶联药物(ADC)、抗体与重组蛋白、疫苗、多肽、生物合成原料、食品及添加剂(生物合成)、生物基材料、生物农药等产品。
  • **核医疗装备:**回旋加速器、PECT、SPECT等产品。
  • **量子科技:**量子计算产品,基于量子技术的通信类产品,抗量子计算密码产品,基于量子技术的测量、传感、探测等产品。
  • **脑机接口:**感知评估类、情绪检测类、控制交互类、安全识别类、神经调控类、感知重建类产品。

产品名称接近政策词汇并不等于必然符合。企业还需说明产品的核心技术、应用领域、行业比较优势及专利支撑,并保证申报产品与合同、发票、销售台账中的产品口径一致。

三、企业先做8项资格自查

○ 在四川省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近3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无偷逃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 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 2025年二、三季度已实际产生相关标志性产品销售收入,含服务收入。

○ 2026年二、三季度相关标志性产品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超500万元。

○ 申报产品是企业自有技术、自主生产的主营产品。

○ 申报产品不存在贴牌生产、委托代工(生产)或外购转售等情形。

○ 能够完整、真实提供2025年和2026年对应周期的产品销售台账、增值税发票、财务报表、专项审计报告等佐证材料,使销售收入可核验、可追溯。

一票否决风险:贴牌、代工、外购转售产品不属于本次申报的自主生产产品。仅有发票和销售增长,不能替代自有技术与自主生产的证明。

四、申报材料怎么准备

通知附件的申报书按以下顺序组织材料:

  1. 企业基本情况表。
  2. 企业2026年二、三季度标志性产品销售情况表。
  3. 2025年与2026年对应周期的合同、发票及凭证信息明细。
  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5. 相关报税信息、财务报表,其中需包含2025年同期报表。
  6. 专项审计报告。
  7. 相关专利证书。
  8. 其他佐证材料及说明。

申报书需按给定顺序和格式编写并加入页码,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复印件需加盖项目单位公章。企业还需完成申报声明,对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电子版与纸质版一致性以及未重复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等事项作出承诺。

五、时间节点与申报路径

1. 企业线上申报

企业登录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进入“益企服务超市”—“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选择“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标志性产品应用推广项目”申报栏,于2026年10月16日24:00前完成线上申报。

申报书及相关材料扫描件应按顺序编列目录并加盖公章,提交属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2. 市州初审和报送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026年10月21日前完成对企业申报内容真实性和要件完整性的初审,并于2026年10月22日18:00前将推荐文件及相关申报资料报送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10月21日和10月22日是市(州)主管部门的工作节点,不是企业的线上申报截止日。企业还应关注属地主管部门是否设置更早的内部受理时间。

六、最容易出问题的3个环节

1. 销售收入口径对不上

申报表、专项审计报告、销售台账、合同、发票和财务报表中的产品范围、统计期间和金额应能相互验证。如果把企业其他产品收入混入标志性产品收入,容易在初审或审计环节出现差异。

2. 产品是否自主生产证明不足

通知明确排除贴牌、委托代工和外购转售。企业除说明产品技术和专利外,还应围绕实际生产流程梳理能够证明自主生产的原始记录。这是材料准备建议,具体提交范围以申报系统和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3. 等到9月30日后才开始对账

申报期结束后只有16天左右用于完成对账、专项审计、材料盖章和系统提交。建议企业现在就先按2025年和2026年同期建立“产品—合同—发票—回款—凭证”对应表,锁定产品口径后再启动专项审计。

符合产品方向且增量已经接近500万元的企业,应尽快完成销售数据预核对、自主生产属性判断和专项审计时间安排,避免在截止日前集中补材料。

相关依据

  1.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标志性产品应用推广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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