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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四川省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的通知

项目申报
2026-06-15
壹言锦创

一、主管部门

四川省科技厅

二、申报时限

  • 线上申报时间:2026 年 6 月 12 日 — 2026 年 7 月 3 日 18:00
  • 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网上提交至推荐单位的具体截止时间以各推荐单位通知为准
  • 推荐单位应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 18:00 前,将盖章后的汇总表报送至科技厅

三、申报条件

  1. 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 2 年及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申报周期内纳入国家统计局《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报送企业研发年报的企业。
  2. 为有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上年度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3. 研发投入增量不低于 300 万元。
  4. 未被纳入失信惩戒名单,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近三年内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级未被评为环保警示或不良企业。

四、补贴标准

企业补助以年度研发投入增量为基数进行补助,计算依据为企业报送的年度纳税申报表享受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数据(其中经税务机关后续管理调整数据的,以调整后数据的增量部分作为计算依据)和年度统计报表研发投入数据。两者不一致的,以数据较小的为准。

对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根据企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研发投入增量分档给予资金支持:

研发投入增量 补助金额上限
300 万元(含)至 1000 万元(不含) 不超过 20 万元
1000 万元(含)至 5000 万元(不含) 不超过 50 万元
5000 万元(含)至 1 亿元(不含) 不超过 100 万元
1 亿元(含)以上 不超过 300 万元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身份获取

申报企业管理员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申报企业须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企业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申报。

(二)申报企业填报

申报材料由申报企业通过单位管理员账号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后在项目申报向导栏填报,并在系统内上传相关报表及盖章扫描文件后提交至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在企业身份注册时确定。企业的推荐单位一般为所在市(州)的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其中省属国企推荐单位为相应省级部门)。

(三)推荐单位审核、汇总、报送

推荐单位对申报企业材料进行网上审核、汇总,并将汇总形成的《四川省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申报汇总表》打印加盖地方科技、统计部门公章后报送科技厅。若推荐单位为省级部门,只需推荐单位盖章后报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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