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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高企申报与科技企业扶持政策解读
本文为企业申报资讯。政策条件、奖补金额和批次安排,以主管部门当期有效通知为准。
泸州高企申报与科技企业扶持政策解读
一、2026年泸州高企申报背景与意义
2026年度四川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即将全面展开,泸州市的科技企业也迎来了重要的发展契机。成功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对于泸州的企业而言意义重大。一方面,能显著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获得更多的市场认可和机会。另一方面,企业还能获得省、市、区三级叠加的财政奖励,最高可达150万元,这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科技创新已成为推动企业发展和地区经济增长的核心动力。泸州作为川南和成渝毗邻地区的重要城市,在化工新材料、医药健康、装备制造、白酒等领域具有相当优势,部分细分领域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积极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和发展,有助于泸州进一步发挥产业优势,提升整体创新能力,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泸州高企申报核心条件
申报企业需同时满足主体资格、技术领域、知识产权等全维度要求,缺一不可,具体标准严格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四川省实施细则。
- 主体资格要求:企业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满1年,注册地、税收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四川省泸州市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续正常经营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无经营异常记录。这确保了申报企业具有合法合规的经营基础,能够稳定地开展业务活动。
- 技术领域要求:主营业务必须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涵盖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八大核心领域。核心技术需与主营业务高度契合,且在行业内具备一定技术优势。泸州的企业在化工新材料、医药健康等领域具有优势,符合这些领域要求的企业可以积极申报。
- 知识产权要求:企业要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合法方式,获得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其中,Ⅰ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无使用次数限制;Ⅱ类知识产权(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使用1次,且需与核心技术直接相关,权属清晰无纠纷。知识产权是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体现,也是高企认定的关键指标之一。
- 研发投入要求:近3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3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达标。具体来说,最近一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5000万元≤最近一年销售收入≤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同时,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研发费用需按规范归集,留存相关凭证及辅助账。研发投入是企业创新的基础,合理的研发投入比例有助于企业保持技术领先。
- 科技人员要求: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科技人员需累计在企业工作满183天,涵盖研发人员、技术人员等直接参与创新活动的岗位人员,需提供社保缴纳、工资发放等佐证材料。科技人员是企业创新的核心力量,确保有足够比例的科技人员参与研发活动,才能保证企业的创新能力。
- 成果转化要求: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不少于5项(或近3年累计转化总数不少于15项)。转化形式包括自主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让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用科技成果、以成果作为合作条件共同转化、作价投资入股等,需提供完整的转化证明材料(如合同、验收报告、产品检测报告等)。科技成果转化是将创新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的重要环节,体现了企业的创新价值。
- 创新能力要求: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评价体系涵盖四大维度:知识产权(30分)、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分)、企业成长性(20分),各维度需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确保评分达标。创新能力评价是对企业综合创新实力的全面评估,有助于筛选出真正具有创新潜力的企业。
- 合规经营要求:申请认定前1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未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无偷税漏税、知识产权侵权、虚假申报等失信行为,企业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合规经营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也是高企认定的重要前提。
三、泸州科技企业人才引育政策
为了吸引和培育更多的科技人才,推动科技企业的发展,泸州市出台了一系列人才引育政策。
2月24日,泸州市发布了《泸州市实施“凤栖泸桐”计划的若干措施》,这是泸州人才政策的“4.0版”。该计划每年真金白银投入3亿元,聚焦服务产业、服务企业,聚焦高端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聚焦科技成果转化,构建人才发展生态。
在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方面,泸州构建了全职新引进人才的资金资助体系。对于高端人才,实施综合资助,主要用于人才引进培养、科研平台建设、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其中,A类人才(团队)“一事一议”,B类及以下人才(团队)最高2000万元。对于青年科技人才,给予创业资助和生活补贴,入驻园区创办初创企业的给予最高10万元创业资助,出站博士后留泸就业创业的连续3年每年给予10万元生活资助;给予人才奖励补贴,入选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最高50万元,A、B类人才和符合条件的项目、企业负责人每年最高20万元。
在支持科技创新方面,《若干措施》共6条政策,直指企业创新平台能级不足、成果转化效率低等痛点。泸州将对新建的国家级科研院所给予最高10亿元综合支持,对技术创新中心、国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提供最高500万元补助。评估合格的平台,在项目申报、资金支持等方面将享受“绿色通道”。
针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若干措施》明确,计划实现从“普惠性补助”到“成果导向奖励”的转变。新进站博士后连续两年的月度补贴,调整为一次性发放;工作站补助标准与评估结果、科研成果挂钩,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同时,泸州将继续加强院士工作站建设,院士工作站建站补助提升至100万元,评估周期从三年延长至“不限定周期”,对转化成效显著的,最高给予20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
此外,泸州还探索解决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重大问题,通过提升科创基金容亏率,优化管理和激励机制,破解早期基金不敢投、不愿投的问题;通过加大对技术服务机构、技术经纪人队伍建设力度,解决成果转化中懂市场人才缺乏问题,引导人才聚焦市场搞研发,打通技术到市场最后“一公里”。
四、泸州科技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这对于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相较于一般企业的25%税率,这大大降低了企业的税负,增加了企业的利润空间,有助于企业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研发和生产中。
- 延长亏损结转年限: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这使得企业在经营困难时期的亏损能够在更长时间内得到弥补,减轻了企业的经营压力。
- 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这进一步降低了企业的增值税负担,提高了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这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
五、泸州科技企业平台建设与成果转化政策
泸州市在科技企业平台建设和成果转化方面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以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
在平台建设方面,围绕泸州“5 + 5”重点产业链,2026年将打造5家以上高能级创新平台,强化平台对研发、生产、转化全链条的串联支撑作用,推动创新平台“沿途下蛋”,实现科技成果就地孵化、就地转化,为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注入创新动能。同时,对企业新获批建设的国、省、市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熟化平台、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平台等创新平台建设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建设补助。
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泸州市将科技成果中试转化列为2026年**要务,强调务必取得突破性进展。目前,泸州已储备一批“成果找市场”优质项目,计划通过“揭榜挂帅”方式推动立项转化,近期将正式发榜,各区县将积极组织参与。同时,泸州将高水平运行“线上科创通 + 线下科创岛”服务体系,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水平。对自有成果转化项目、企业委托或合作开发成果转化项目、企业购买引进成果转化项目成功转化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给予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的后补助支持;对泸州市技术合同吸纳和输出的单位,给予一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对技术转移机构服务促成技术交易的,给予一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六、泸州科技企业其他扶持政策
除了上述政策外,泸州市还出台了其他一些扶持科技企业的政策。
在“科创十条”中,加大研发投入方面,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企业向税务部门申报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研发投入数额100万元以上的,按其较上年度增量部分最高给予10%后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500万元。创新主体培育方面,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备案的国、省级瞪羚企业最高给予100万元的后补助支持;对新认定(含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后补助支持。对首次“升规入统”的高新技术企业、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企业科技计划优先支持。激发引才用才活力方面,对泸州市企事业单位以**完成单位获得科学技术奖励的给予其科研团队配套奖励,其中,国家级特等奖200万元、一等奖100万元、二等奖50万元,省级特等奖50万元、一等奖20万元、二等奖10万元、三等奖5万元,对泸州市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省科技杰出贡献奖、省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的个人给予1:1的配套奖励。
此外,泸州市还通过精准对标科技领域地方政府专项债政策导向,重点围绕创新平台载体、科技企业孵化器、中试研发基地、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四大领域,批量储备优质债券项目,扎实做好项目可行性论证、前期筹备等工作,争取更多重大科技项目落地。同时,《泸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也将印发实施,方案从构建高企培育库、强化招引服务、增强园区育服功能等八个方面明确路径,由多部门协同推进。2026年,泸州将推动各区县建立“储备—培育—认定”三级企业培育库,配套专项补助政策,为企业配备“政企联络员 + 技术辅导员 + 财税专员”专属服务小组。
总之,泸州市为科技企业提供了全方位的扶持政策,涵盖了高企申报、人才引育、税收优惠、平台建设、成果转化等多个方面。科技企业应充分了解和利用这些政策,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实现自身的高质量发展,为泸州的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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