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申报资讯
眉山高新技术企业申请2026官方认定规则详解
本文为企业申报资讯。政策条件、奖补金额和批次安排,以主管部门当期有效通知为准。
一、眉山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眉山市对于高新技术企业有着明确的奖励政策。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获得 20 万元奖励;再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 5 万元。此外,眉山市仁寿县、青神县的企业首次认定最高可获得约 115 万元的总奖励。企业成功认定后,不仅能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还可叠加申领省、市、县三级财政现金奖励。同一企业同一事项不重复享受同级财政奖补,奖励以“免申即享”为主要兑现方式,市级及省级奖励四县统一,县级配套按县域差异化执行。省级统一奖励方面,首次认定奖励 20 - 50 万元(年营收情况不同奖励有所差异)。
二、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
(一)基本通用条件
- 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 1 年以上。在中国境内注册满 1 年的居民企业,注册地、税收征管及统计关系均在对应县域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续正常经营、依法纳税,无经营异常记录,非法人企业无申报资格。2.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软著、专利)。通过自主研发、受让等合法方式,获得对主要产品(服务)起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所有权,权属清晰无纠纷;Ⅰ类知识产权无使用次数限制,Ⅱ类知识产权**使用 1 次,2026 年当年获得的知识产权不可用于当年申报。3.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主营业务核心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八大领域),与主营业务高度契合。4.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0%。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 10%,人员累计工作满 183 天,需提供社保缴纳、工资发放等佐证材料。5. 企业近 3 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 3 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 最近 1 年销售收入小于 5,000 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5%。 - 最近 1 年销售收入在 5,000 万元至 2 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4%。 - 最近 1 年销售收入在 2 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60%。6. 近 1 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60%。7.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得分达到 70 分以上(不含 70 分),评价涵盖知识产权(30 分)、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 分)、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 分)、企业成长性(20 分)四大维度。8. 企业申请认定前 1 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申请认定前 1 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无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无偷税漏税、知识产权侵权、虚假申报等失信行为,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二)不同区域补充条件
东坡区、彭山区的申报企业除满足上述通用条件外,企业注册登记信息需与实际经营情况一致,无虚假注册、异地经营等违规情形,同时需符合眉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对企业主体的基本要求,无限制申报记录、不良科研诚信记录等情况。其主营业务核心技术在行业内还需具备一定技术优势,贴合眉山市产业高质量发展创新需求。知识产权类型可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艺术类产品)、软件著作权等,需与核心技术直接相关,同时可作为企业科研能力的重要佐证。研发费用需规范归集,留存相关凭证及辅助账,适配四川省对中小科技企业研发投入的扶持导向,也符合眉山市对企业研发投入的相关要求。科技人员涵盖研发人员、技术人员等直接参与创新活动的岗位人员,包括在职、兼职、临时聘用人员,需明确人员名单、岗位。
三、申报材料清单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国网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2.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国网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已签订企业无需提供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3. 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4.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通过受让、受赠、并购获得的知识产权须详述与企业研发、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联性,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相关材料)。
四、2026 年申报批次与时间
2026 年全年有四批次申报,且为线上全流程办理。具体批次时间如下: - **批次:4 月 30 日 17:00 截止,5 月 20 日前市州推荐。 - 第二批次:5 月 31 日 17:00 截止,6 月 20 日前市州推荐。 - 第三批次:7 月 31 日 17:00 截止,8 月 20 日前市州推荐。 - 第四批次:9 月 25 日 17:00 截止,10 月 15 日前市州推荐。 变动点在于第四批次受理截止早于往年常见的 10 月,企业务必提前规划材料。同时,前三批次退改可冲第四批次,即前三批次被退回修改的企业,按专家意见完善后可直接参加第四批次申报,市州审核补充材料后统一推荐,不再单独设退改批次。
五、核查力度与要求
2026 年核查力度升级,实地复核范围大幅扩大。往年仅对重点可疑企业抽查,而 2026 年必须实地复核的企业范围包括:物业、保洁、餐饮、会展、人力资源等重点领域企业;近三年研发费用总额<100 万元;近一年参保人数≤3 人。县区科技部门逐家现场核查,市州对上述三类再复核,材料真实性实行一票否决。
六、其他重点规则变动
(一)材料办理方面
告知承诺制正式落地,线上办理全覆盖。营业执照、知识产权证书等证件,企业可自主选择告知承诺制,免于重复提交原件核验,但依据相关规定,承诺不实将取消资格并追责。全流程网办,更正流程标准化,全程线上申报,无纸质报送。材料更正需提交加盖公章的退回申请电子版,发送至市州指定邮箱,主题规范为公司名称 + 办理事项。涉密企业强制脱密,涉密申报材料必须脱密处理,严禁失泄密,否则取消资格。
(二)培育服务方面
新增规上工业企业高企培育专项行动,由专业机构 + 专家一对一指导研发、费用归集、知识产权布局,开展模拟评审,提前查漏补缺。对“准规上”高企实行一企一策,推动“升规入统”。
(三)更名与异地搬迁方面
更名时,变更后 3 个月内必须在高企认定网申报,系统提交 2 个工作日未退回方可打印纸质材料上报,评审与认定评审合并开展,不单独组织。异地搬迁时,省内跨市州需国家高企办审核,迁入地报备;跨省迁入要求整体迁移才予认可,部分搬迁需重新认定,迁入必须实地核查,严控“空迁挂靠”。
(四)年度发展年报方面
企业必须填写年度发展年报,不填将直接取消资格。总之,眉山市企业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要详细了解并严格遵守上述各项规则和要求,提前做好规划和准备,以提高认定的成功率,从而享受相应的政策优惠和奖励,促进企业的更好发展。
壹言锦创提供企业现状评估、材料复核与申报辅导,服务范围及费用以合同约定为准,认定结果由主管部门依法审核确定。
